原來我其實是個心狠手辣的人。

像我這麼easy-going的人,要逼我做到這一步相當不簡單就是了。我何嘗不想維持一點表面的假象還有風度,想當年可是以實力派女演員自詡。

上一個讓我做得很絕的人,是五年前發生的事情。而且我們還互通了噁心巴拉的信放話要跟彼此作好朋友,呵呵,是完全不連絡視而不見聽若未聞的「好朋友」喔。

所以至少這次我比較坦誠面對了。面子是什麼? 雖然不能吃,但是是我的生命。

到底是我都沒成長還是人本雖小都遇到鳥人鳥事?啊......真是個難解的謎。

話說回來,果然還是當朋友維持得久,因為純粹。只是有的人怎麼聊都不累,有的人三兩句就踩到雷。

我覺得我真的是個很好相處的人啊,所以不要得罪我欸。

為了不讓某人尷尬難做人,這是我最後一次寫了。

真的再也不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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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,和我驕傲的倔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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